第十八丈 众生皆在修道(1 / 2)

加入书签

青铜大殿空旷,偌大的空间里只有师徒二人,显得冷冷清清。

商衡手中是一本被灰尘覆盖的古籍,这是天宗的历史宗卷记载之一。

天宗一脉,古来皆单传,像过春秋与霜华这样一世双雄的例子是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

当年向来以无赖著称的七代祖师,一见霜华便惊为天人,各种或明或暗的威逼利诱甚至讨好,想让这个后辈人物打破以往天宗的规则成为自己的第二个弟子。

需知,对于这种古老的人物来说。

宗门的传承与规则向来高于自己的生死——但他仍决然的愿意为了霜华打破这个历代祖师制定的规则。

却被霜华毫不犹豫的拒绝!

他不愿意认任何人为师。哪怕这个人是世间万万人敬仰的天宗至强者,那个时代最强大的人之一。

给我时间,我相信自己将会超过任何人!

这是他的骄傲,也是他的自信。

用他的话说。这个世界俗人太多,潮起潮落太过无趣,需要自己来让它变得更精彩些。

事实也确实如此。往后的岁月里,他与七代祖师为了所谓的师徒关系相爱相杀了近百年,却始终没有拜入天宗门下。

让那个以无赖著称的七代祖师也头疼不已。

天下因其搅动风云,路见不平便拔刀相向,血溅五步。世人说他霸道——只有他知道自己是为了世间那些没有能力和资格说话的人说出他们心中的愤怒。

凡人之中的不平事,小到山贼杀人放火,大到王朝之中打了胜仗却蒙受不白之冤的狱中武将,只要遇到,他都会拔出剑,用卑鄙者的鲜血诉说自己的道理。

修行时遇到的黑暗不平,小到黑心客栈的强买强卖,大到魔修中的至强者对平民苍生生命的肆意妄为,年轻的他也会拔出自己的剑,血战三万里。

是为了正义吗?

他只是看不惯。

就像自己买酒的时候,老板在里面掺了水,他总是要与其要讲一讲道理。如果把这个老板换成天下最强的大修行者,他也愿意去和他用手中的剑讲一讲道理。

这样的老板,他不喜欢。这个世界,他也不喜欢。

自己一言不合便杀人的举措,在死去的人看来也许更是形同恶魔。

但那不重要——他也从不标榜自己行的是正义之举。

看不惯,为吐心中不快罢了!相比于杀戮,或许有更合适的解决方法。但那些并不是属于他霜华的方法。

他霜华的剑,就是用这么不讲道理的方式来讲道理。

天下不平之事不知凡几,他当然管不过来。但自己既然遇到,手中的剑一定不平则鸣。

这个世家上,总要有人敢于拔剑,做出一个榜样来。

在那百载的岁月中,他是那个时代的主角之一。

青衫丈剑,倒骑着小毛驴,英姿勃发。一饮吞日月,再饮吞江河。

种种传说让他成为那个江湖无数少女的梦中情人,无数风华绝代的女子为其洒脱不羁的风姿折服,纷纷慕名而来一睹风华。

他却未曾丝毫心动,嫌弃起那些世家大族的明珠或王朝公主聒噪,将众多女子用剑鞘打晕,倒吊在剑道古城上。

天下人哗然,认为其一心求道,从此鲜有女子胆敢慕名而来。

世界上的事总是很奇妙。就是这样的人,最终也会沉沦爱情。

那年春天,小师叔倒骑着小毛驴路过桃花山。

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一眼便看到了细雨中桃花下的她,没有人间绝色的容颜,但那双明亮清澈的眼睛却让霜华骄傲的心愿意为她沉寂下来。

他瞧不上世间的人,尽管自己路见不平出手相助——但那是因为自己看不惯,仅此而已。

在遇到她之前,他以为世界上的一切都俗不可耐,因此他瞧不起天,瞧不起地,藐视一切可以看到的东西。

可当她出现在眼前,似乎这个世界也不那么无趣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