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绑架(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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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二年四月,常青市发生一起恶意绑架案件,被绑架人冉燕,女,四十一岁,报案人顾洪澜。

顾洪澜焦急道:“我们夫妻当天不想在家里开火,就到翠微楼来下馆子,却不曾想吃完饭,刚走出门口,小燕就被绑匪劫持了。刑捕同志,你们可一定要救救小燕呐!”

蒙放鼻子冻得通红,他开口,一股白色雾气散发到空气中:“您先不要着急,请详细说说当时的情况。”

陈锋仔细观察着四周。这里是翠微楼的一号门,有不少汽车和脚印来来往往的痕迹,辨不清哪个属于绑匪。

如果要弄清楚绑匪劫走冉燕的全过程,一是顾洪澜的口供;二是大门周边的摄像头。

“当时翠微楼的大门要关了,周边没有什么人。也就是那个时候,路边的一辆白色面包车上冲出来几个戴着脸谱面具的汉子,其中一个把我按在墙边拿刀顶着我的脖子;再那期间,另外几个人合力把我妻子抬到了面包车上。”顾洪澜情绪很激动,他掏出手机,迫不及待地划拉几下,递给蒙放看:“刑捕您看,就是这辆面包车,他们离开的时候我抓拍的!你们能不能抓到那群绑匪?”

蒙放接过对方的手机,手机上显示的,是一辆开在路中间的面包车,但这群绑匪,在作案之前很有意识地摘下了车牌号。

顾洪澜是鸿澜金融集团的董事长;冉燕是当地的银行行长,家庭条件膺实,绑匪正因为知道二人的情况,才会选择对冉燕下手。

大雪掩盖了痕迹,刑捕方没有办法跟踪那伙绑匪,只能等待绑匪主动联系索要赎金。

顾洪澜报案的第二天清晨八时许,顾洪澜的手机接到绑匪发来的一条短信:“准备八千万赎金,明天下午两点钟,一个人到市中心国际雕像前交付赎金,刑捕方插手立即撕票。”

这一次,绑匪直接利用移动电话,而且使用了短信,故意暴露了自己的行踪。

陈锋联系当地电信局协助调查,定位绑匪移动电话的位置,最终确定,绑匪发出短信的时候,是在城西泗干渠的金凤桥上,而且短信发出之后,手机定位就再也没有发生过改变。

此时,绑匪发出短信的手机,正静静躺在泗干渠渠底,一块废弃的旧彩电上。

刑捕方到移动营业厅查询办理那个移动电话号码的人。

可是当刑捕方询问当地营业厅的业务员时,竟发现绑匪的手机号,是使用的业务员的身份证开办的。

业务员说:“那个人说他忘带身份证,又有紧急的事情要办,所以就私下塞给我一点钱,让我以自己的身份帮他办一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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