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取证(1 / 2)

加入书签

这样的筛查条件没有办法给蒙放提供太过精确的抓捕范围,刑捕方于是对昌都帝景附近的垃圾桶、垃圾堆、收费站展开搜索,试图找到当时那名凶手穿过的安保工作服。

这种工作服,是常青市一家保洁公司定制的,只有在公司登记的保洁工人才能领取,负责昌都帝景的保洁经理把近期领取过保洁服的人员名单递交给刑捕方,其中的确有两名男性保洁人员符合颜文博所说的前几项,却并不是左撇子。

在监控视频里,那名神秘的保洁工人是用左手扫地,左手擦窗,左手推开一楼大厅的大门,几乎所有常人用右手完成的事情,他都是在用左手操作。

凶手作案时传的保洁服,他并没有留下,刑捕方将附近所有可能扔掷保洁服的地方搜遍,也没有找到。

这样一件能够直接暴露他凶手身份的东西,他不会也没有任何理由留在身边,如果不会扔进垃圾桶,估计也会找个隐蔽的地方直接烧掉。

但在昌都帝景附近也没有留下任何物品烧焦的痕迹。

颜文博忽然想到一件事,急匆匆地跑回了昌都帝景的火灾现场,他在厨房里面仔细地翻查,终于在天然管道不远的地方发现了一些类似衣服纤维残渣的东西,但已经被完全地烧毁,没有办法辨认究它竟是不是那件保洁服。

但目前来看,凶手很有可能是把这件保洁服扔在了案发现场,随着这场大火一起烧掉了。于是颜文博回去又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监控,当天的的确确有四名安保人员进到昌都帝景五幢,但出来的,却只有三人。

也就是说,厨房里的那件衣服灰烬,的的确确是凶手潜进五幢时所穿的保洁服。

在放置完定时燃火装置之后,他以另一个身份离开了这幢楼。

这是非常让人头疼的一件事,也就是说刑捕方又要一一地核对那些只从昌都帝景五幢出来的面孔。

然而符合条件的人全部是这幢楼的业主,没有任何一个外来人员。

难不成凶手在发生火灾之后一直没有从五幢里面出来?或者就混迹在那些业主当中?还是另有途径从楼里逃走?

但既然凶手选择用定时燃火装置来解决周大明夫妇,那肯定不会涉险留在案发现场。

怀揣着这样的一个想法,颜文博和王舸再次来到昌都帝景,重点侦查楼梯口和消防通道。凶手可以通过二楼三楼四楼的楼梯转角处窗户跳到楼层后面的草地上逃脱,但是现场没有留下任何人攀爬过的痕迹;再高层一点,就不大可能直接跳下来了,需要借助绳索之类的工具,但既然要借助工具,就一定会触碰到建筑外面的墙壁,就很有可能会留下足迹或者手印。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